省信用建设促进会组织召开学习《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暨行业信用共建研讨会


时间:2019-12-27来源:浏览次数:2

       2019年12月26日,由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主办的学习《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暨行业信用共建研讨会在郑州召开。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会长、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明宇主持会议并致辞,对各位领导、专家、副会长、会员单位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会长、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明宇

       河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省政协委员马书龙带领大家深入学习《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马律师讲到,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社会信用方面的法律,这也是河南省首次在社会信用领域立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出台,意味着河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有法可依。自此,守信者将享受更便利的公共服务,失信行为的认定将有据可查,社会信用信息及时披露,信用主体有异议可申请核查。马律师对《条例》的深刻讲解使与会人员深受教育。


河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省政协委员马书龙

      河南大学信用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耿得科讲到,《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发布有着重要意义,是河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里程碑,《信用条例》的发布是对联合惩戒、信用经济发展和主题权益的保护上给予了很大的支撑,是河南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表现。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重视程度,突出信用体系建设战略的主要抓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集成创新的系统性工程,覆盖面广、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条块互动,细致严谨,需要各部门、各领域、各区域通力配合。

       河南工业大学马列学院杨卫军教授表示,进一步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标准和程序,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规范信用核查和联合惩戒。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市场化要素价格形成和传导机制,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得资源要素。推动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民营企业要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等责任。民营企业走出去要遵法守法、合规经营,塑造良好形象。

       会上,各行业协会进行了融洽热烈的交流,为大力推动全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并就各协会商会之间信用建设的交流合作达成一致。大家共同表示将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合作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最后,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与河南省质量检测行业协会、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等15家协会签订了《行业信用共建协议》。


研讨会现场

信用共建协会代表

信用共建协会代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原副主任周学斌、省财政厅原副厅级巡视员张兆清、省住建厅原副厅级巡视员吕中原、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算李国庆、河南省质量检测行业协会党委书记顾孝同、河南九省商会联盟主席刘继臣、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会长姜桂兰、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邵新军等15家协会代表、高校专家、新华信用、河南日报及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会员单位共计60人参加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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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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