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6年度会费的通知
时间:2026-03-10来源:浏览次数:
2025年,我会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发改委和省民政厅等部门关心指导下,坚持为政府服务、为会员服务、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工作方针,各会员单位共同努力,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省信用环境、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的良好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保障我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持续做好服务工作,根据《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章程》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开展2026年度会费收取工作,请各单位安排专人于2026年4月30日前办结。希望贵单位积极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按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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