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盗用他人身份信息购票乘车被刑拘


时间:2020-01-02来源:北京日报浏览次数:

       因经济纠纷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老赖”单某近日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在保定东站进站时,被工作人员当场发现。目前,单某因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被北京铁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2月24日晚,一女子来到保定东站准备验票进站时,旁边的工作人员发现,该女子因人、证不一致,无法通过验票闸机。随后,工作人员将该女子交给执勤民警进一步处理。

       女子自称叫鲁某。民警问她身份证号,她却称记不住,只说“我是八零年的”。民警问她哪里人,女子说自己是深圳户口。

       “你确定你叫鲁某?我再问你一遍,你是不是叫鲁某?”民警很严肃。“那我说实话吧,不是我。”女子终于交代,因为自己的身份证买不了高铁票,她就盗用了别人的身份证购买车票。

       民警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核实情况。经查,该女子名叫单某,户籍地为江苏苏州。民警在其背包内发现分别名为单某和鲁某的两张身份证,以及印有鲁某信息的保定东至天津西G6276次高铁车票。

       经查,单某因经济纠纷,早在2018年就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高铁列车。

       单某交代,自己与鲁某并不认识,鲁某的身份证是自己在武汉的时候捡到的,因自己被限制高消费,不能购买高铁车票,她就抱着侥幸心理盗用鲁某的身份信息购票乘车。目前,单某因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被北京铁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捡拾他人身份证件的,一定要归还失主,或者交给警察,不要怀有侥幸心理做出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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