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构建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时间:2023-01-12来源:源点信用浏览次数:14

今年以来,东营市市场监管局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切入点,积极完善信息公示、信用风险分级、失信惩戒等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提高违法成本,筑牢食品安全工作底线。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东营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基本原则、信息采集、分级标准、结果运用和监管措施。加强工作协调,建立跨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凝聚部门合力,及时归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强化内部协同,建立专班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监管、信用管理、执法支队、信息化等业务条线负责人参加的会商会,打破条线分割,集中解决在涉企信息归集、差异化监管、信用修复、数据录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采取数据自动生成和线下采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包含基础属性、日常监管、社会评价、企业规模、监督抽检、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运行在内的企业信用档案,作为判断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的主要依据。加强信用信息公示,今年1至11月份,全市共公示并归集食品抽检信息11572条、行政处罚信息766条,行政许可信息1363条,实现“应归尽归”。

 

二是科学划分企业信用风险等级。按照“科学合理、客观公正、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的原则,综合利用企业食品安全静态、动态风险因素与通用信用风险分值,构建信用风险分级模型。其中,静态、动态风险因素分值直接使用风险等级评定结果,量化分值为80分,通用信用风险分值使用全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的分类结果,量化分值为20分,两者之和为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值,根据分值将全市食品生产、餐饮经营、食品连锁销售企业,由低到高划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加强动态管理,企业在等级确定年度内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出现3批次以上抽检不合格的、受到较严重行政处罚的,其信用风险等级直接定为D级;出现2批次抽检不合格、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拒绝或不配合监督检查的,调高一个等级;连续2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获HACCP体系认证等情形的,下调一个等级。

 

三是推行信用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将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划分结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市场主体名录库,作为制订年度抽查检查计划的依据,合理确定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内容和方式,增加对较高风险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频次,实现监管对失信者“无处不在”,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监管执法结果运用,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按程序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结合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加大对失信企业的监管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979起,对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6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120家无法联系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联合惩戒,初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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