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任职受限


时间:2019-08-19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浏览次数:

        今年6月9日,新疆博湖县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管局窗口挤满了办事群众。

       “王先生您好,您办什么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小陈微笑着问办事人员。

       “小陈,你好,快帮我看看这些资料齐全了没有?”王先生将手里的资料递给小陈。

       这名前来办事的王先生是博湖县某农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经常到大厅办业务,做事一丝不苟,很受公司领导的信任。由于该公司近期法定代表人要变更,他从坎诺尔乡赶过来办理手续。

       “王先生,不好意思,公司变更登记办不了。”小陈回答道。

       “怎么回事?材料不齐,还是什么情况?”王先生问。

       “你们公司提交的材料是齐全的,但是进入综合业务系统录入时,系统提示,你们公司的李先生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所以无法变更。”小陈回答。

       “失信被执行人不就是人们平时说的‘老赖’吗?李先生是我们公司的执行董事,什么时候成‘老赖’了?”王先生一边问,一边打电话了解情况。

       5分钟后,王先生说:“唉,李先生在焉耆回族自治县欠了一大笔钱,被该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还能办理变更登记吗?”

       小陈说:“依据国家44部门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市场监管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登记业务系统已经设置了限制,无法进入审核环节。”    

       “真是不好意思,给你们添麻烦了。我立刻回去和他说,赶紧把欠的钱还上,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出来。等处理好这件事情,我再来办理变更吧。”王先生说。

Copyright © www.xyhnw.com,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 豫ICP备11006341号

主办单位: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