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斩获1860万!烟台法院“追金行动”一直在路上


时间:2019-12-05来源:烟台海阳市法院浏览次数:

       “1860万已经到法院账户了,你们过来办理领款手续吧”。近日,海阳法院“追金行动”再斩获1860万,当日下午4时许,申请人山东某银行即办理好领款手续,将案款转入其公户。

       案情回顾

       2015年12月底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人山东某银行签订借款协议,借款1790万元,借期1年。同日,被执行人海阳某印刷公司、被执行人烟台某节能环保公司、被执行人烟台某建筑材料开发公司与申请人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被执行人张某则已就相关债务出具共同还款责任书。借款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一直未向申请人还款,申请人山东某银行遂向法院起诉,经过庭审,各方于2016年12月达成调解协议。

       执行情况

       2018年12月山东某银行向海阳法院申请执行,海阳法院于5日内向各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各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海阳法院立即采取行动,一方面,对审判过程中保全的被执行人烟台某节能环保公司1000万股股权及股权派生出的股息、红利、孳息等其他预期收益予以续封,做好拍卖准备。另一方面,多次召集各方积极协商,释明利弊,争取说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最终,在2019年11月成功追回金融借款1860万元。

       追金行动

       海阳法院为严厉打击恶意逃避金融、扰乱金融秩序等行为,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自今年4月份,在全院开展为期一年的涉金融案件“追金行动”。截止目前,涉金融案件累计追回欠款2.2197亿元。

Copyright © www.xyhnw.com,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 豫ICP备11006341号

主办单位: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